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数字经济分会第一届第十四次会长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顺利召开,与会人员会长王国良、秘书长何超、名誉会长孙耀春、顾问王鸿冀、常务副会长关小勇、常务副会长张弢、常务副会长武振国、常务副会长王群、常务副会长熊培成、常务副会长杨朝为、执行秘书长吕艳、副会长王东、常务副秘书长曲延明、副秘书长张权、副会长高斌。
本次会议达成如下共识:
1、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数字经济分会(以下简称分会)会长代表分会参加国内外大型活动及发表文章要给总会备案;
2、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凡以分会名义参加国内外活动和发表文章论文应给分会秘书处备案;
3、凡国内组织的论坛、博览会、研讨会邀请分会参与主办,协办需要向主管常务副会长申请批准,报会长及秘书处备案,如需单独挂总会名义由会长向总会申请(秘书处起草举办活动收费等细则)
4、分会秘书处在以秘书长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要有自收自支的能力,下步执行秘书长要被充分授权开展工作,但必须遵守总会章程及分会规则。
5、会长及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的义务是用好协会平台,拓展社会资源,把分会建成一个共享型自治行业协会组织。分会已经联合成立一个数字经济研究所(中国城市经济研究院数字经济研究所)和一个数字经济联合实验室(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数字经济分会乡村振兴联合实验室),两个机构是与各地联合开展城市和社区数字化改造工程与智慧城市系统工程的项目合作平台;参与各地乡村振兴项目合作。各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每年应该对接至少1个项目,3个意向项目,为分会壮大技术和经济实力做贡献。分会收入拟创立一一个种子基金公司,孵化各个地方项目,副会长和会员单位优先。
6、分会的审批程序,所有事项要经过执行秘书长带领的秘书团队审议之后报秘书长审批再汇报会长审批,逐级审批不能越级。
7、副会长分享各自领域的项目发展情况。
8、分会执行秘书长人选变动的会长通过程序,推选吕艳担任分会的执行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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